• 浙大通報:犯強奸罪學生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2020-08-01 來源:浙大發布微信公號 分享到:

    浙江大學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今天,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發網絡關注后,學校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對來信來訪和網絡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現已查實,努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行為。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根據新查證的事實,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提出給予努某某重新處分的建議。應被處分人要求,學校還進行了不利處分聽證等程序。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據悉,學校下一步將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序,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學校管理,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


    分享到: 編輯:胡成玉 統籌:劉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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