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建房院墻坍塌,3人遇難!掛牌督辦!

    2024-04-17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分享到:

    4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發布消息稱:4月10日,包頭市一居民自建房在裝修改造過程中院墻坍塌,導致3人死亡。內蒙古自治區安委會決定對該起事故查處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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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包頭市土右旗 “4·10”較大坍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通知

    包頭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8時24分,內蒙古尚城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在土右旗薩拉齊鎮影院社區育才巷一居民自建房裝修改造過程中,院墻倒塌,造成3人死亡。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內安委會發〔2010〕18號)的規定,自治區安委會決定對該起事故查處掛牌督辦。

    一、督辦的主要事項

    (一)事故發生的直接、間接原因;

    (二)事故發生單位的認定;

    (三)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違規違法事實認定;

    (四)依法依規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的處罰、處理意見;

    (五)事故查處按期辦結情況。

    二、督辦要求

    (一)請對該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給予高度重視,按照事故查處“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二)事故調查工作在法定的60日內不能完成、需要延期的,應書面向自治區安委辦說明理由。

    (三)經事故調查組集體討論通過的事故調查報告要按規定報自治區安委辦審核,并附具必要的證據材料。

    (四)事故調查報告(待批稿)經自治區安委辦審核同意后,由你市人民政府依據審核意見作出批復決定。

    聯系人:高永剛,聯系電話:0471-4825103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4年4月11日

    建筑物坍塌具有突發性強、人員逃生難

    易引發次生災害、救援難度大等特點

    居民自建房可能存在

    設計未達要求、偷工減料等問題

    一旦發生坍塌

    可能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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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2023年11月11日中午,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橋頭鎮巖頭巷一民房在翻修過程中發生坍塌,致4人遇難。據了解,倒塌房屋是建于上世紀90年代初的3間4層民房,早先一直處于出租狀態,屋主打算重新翻修自住,在翻修過程中發生意外。

    案例二


    2022年4月29日12時24分,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盤樹灣組發生一起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077.86萬元。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違法違規建設的原五層(局部六層)房屋建筑質量差、結構不合理、穩定性差、承載能力低,違法違規加層擴建至八層(局部九層)后,荷載大幅增加,致使二層東側柱和墻超出極限承載力,出現受壓破壞并持續發展,最終造成房屋整體倒塌。事發前,在出現明顯倒塌征兆的情況下,房主拒不聽從勸告,未采取緊急避險疏散措施,是導致人員傷亡多的重要原因。

    哪些因素會導致自建房損壞衰老?

    房屋常見的危險征兆有哪些?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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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起自建房損壞衰老的原因

    1.設計因素。設計錯誤,無證設計,設計標準過低。

    2.施工因素。未按標準、規范操作,未達到設計要求,偷工減料等。

    3.材料因素。使用不合格材料,以次充好。

    4.地質因素。特種地基土體。

    5.人為損害。破壞性裝修,缺修少養,使用不當,外界影響(如周邊環境有爆破,基礎、地下室、道路施工及車輛撞擊等)。

    6.自然影響。風、霜、雨、雪腐蝕以及自然災害(水災、火災、地震、雷暴、臺風等)影響。

    房屋常見的危險征兆:

    征兆一: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縫突然加大;

    征兆二:承重柱、梁、板或者墻體出現嚴重裂縫,并且持續發展;

    征兆三:承重柱、梁、板或者墻體產生過大的變形,木構件或連接部位嚴重腐朽或已被白蟻蛀蝕;

    征兆四:墻體或天花板的批灰層突然大面積剝落、脫落;

    征兆五:房屋突然發出如“劈拍聲”“喳喳聲”、“爆裂聲”等異常聲音。

    若遇建筑物坍塌如何避難?

    若被掩埋,該如何自救?

    這些安全知識,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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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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