秤準量足非小事,一分一厘系民生。為進一步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開展電子計價秤專項整治行動,查辦了一批“缺斤短兩”電子秤違法案件,有效震懾了違法行為,并于日前公布一批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活雞活魚店破壞電子計價秤準確度
5月24日,新鄭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薛店鎮鼎城農貿市場的某活雞活魚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使用的電子秤可通過按鍵“M1-M6”使用作弊程序。
經調查,新鄭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電子計價秤1臺、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罰款1400元的處罰決定。
案例二 某水產品店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
5月25日,新鄭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華南城農貿市場某水產品店電子臺秤進行現場檢查,執法人員使用標準1千克砝碼稱重時,按下按鍵M1、M2、M3時,依次顯示重量是1.05千克、1.15千克、1.25千克。
該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七條所指的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違法行為,已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立案。
案例三 某鮮魚店使用破壞準確度的計量器具
5月26日,新密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韓莊農貿市場某鮮魚店檢查時,將1kg砝碼放于當事人的電子計價秤上,按功能鍵“單價1”“單價2”“單價3”等,重量顯示為不同重量及結算費用。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使用破壞準確度計量器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規定,遂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2臺電子計價秤,并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某鮮雞鮮魚店使用破壞準確度的計量器
6月17日,新密市市場監管局在新華路宏通市場許某鮮雞鮮魚店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將1kg砝碼放于當事人的電子計價秤上,按功能鍵“單價1”“單價2”“單價3”等,重量顯示為不同重量及結算費用。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使用破壞準確度計量器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規定,遂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1臺電子計價秤,并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某海鮮店使用破壞準確度的計量器具案
6月17日,新密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在新華路宏通市場某海鮮店檢查時,將1kg砝碼放于電子計價秤上,按功能鍵“單價1”“單價2”“單價3”等,重量顯示為不同重量及結算費用。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使用破壞準確度計量器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規定,遂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1臺電子計價秤,并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某高水產品店破壞電子計價秤準確度案
4月10日,中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某水產品店在用電子秤監督檢查時,用2kg砝碼稱量按“單價1”鍵,顯示2.1kg;按“單價2”鍵,顯示2.2kg;按“單價3”鍵,顯示2.3kg。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使用破壞準確度計量器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規定。依法對當事人沒收電子秤1臺、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罰款1000元罰款。
案例七 某水產品店涉嫌使用未經強制檢定和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案
6月14日,鄭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鄭東新區某水產品店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該店內擺放有一臺正在使用的ACS-30電子計價秤,未見張貼強制檢定合格證,該店也未能提供該臺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合格證書,鉛封已被破壞。執法人員現場將500g標準砝碼放置在該秤上,在秤鍵上按“單價1”至“單價6”鍵后,秤上分別顯示不同重量。
該水產品店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規定,為查清違法事實,已立案調查。
案例八 某海鮮店使用破壞準確度的計量器具案
4月8日,金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多之彩農貿市場進行檢查,發現某海鮮店經營場所有一臺電子計價秤,執法人員將2kg砝碼放于當事人的電子計價秤上,按功能鍵“單價1”重量顯示為:2.110千克,按功能鍵“單價2”重量顯示為:2.210千克。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使用破壞準確度計量器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規定,遂沒收當事人準確度不標準的計量器具,并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1400元的行政處罰。
小小的一桿秤,一頭連著商家的誠信,一頭連著消費者的信任,關乎提振消費信心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將持續將計量監管工作作為服務民生、服務發展的重要抓手,嚴厲打擊計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營造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廣大消費者在消費中如遇到“缺斤短兩”等違法行為,可通過撥打12315熱線或者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 李愛琴 實習生 楊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