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9月1日,有家長反映襄州九中要求七年級新生買校服、牛奶、保險,雖未強制,但無購買記錄就不給辦入學。對此,校方回應稱,均自愿,但活動時需穿校服,保險和牛奶買過的家長說有好處。
自愿就是自愿,如果自愿被加上了各種前提條件,那么就可能涉及變相強制。此事件中,雖然校方說購買校服、牛奶、保險皆看家長意愿,但“活動時需穿校服”,卻讓“自愿”有些變味;買保險和牛奶,對孩子健康和安全有益,想必大多數父母也不會拒絕。
但必須要問,在學校的要求面前,家長和學生真能“自愿”嗎?如果不買校服,會不會顯得個別學生不合群?是不是被曲解為家長不配合學校工作?出于種種顧慮,面對學校的規定要求,家長一般都會遵照執行;對于收費項目,也多會照單全收。可顯然,學校不能總拿“自愿”來當擋箭牌。而應當在受到質疑時,及時作出正面回應,同時深刻反思,是否真正把選擇的權利交給了家長和學生,能否問心無愧。
無論如何,“自愿”絕不能淪為一句口頭上的原則,而應該是深刻在家長心底,發自內心的信任和支持;促使家長主動掏腰包的,也應該是高質量的校園服務系統,而不是筋疲力盡后,無奈的妥協。
近年來,學校變相強制、亂收費現象頻發。例如牛奶費、校服費、空調費、人臉識別費等五花八門的收費項目,不但違反了教育管理的規定,還增加了家長們的經濟負擔,侵害了其自主選擇的權利。
事實上,“捆綁”亂象背后與利益二字有關。現在,很多學校與外部機構合作提供服務,雖然值得鼓勵,但仍需提高警惕。這就要求,一方面,學校在擬定并征訂收費服務項目時,應慎之又慎,嚴格遵守必要且合理原則,并且盡量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收費項目;另一方面,保障收費各環節的公開透明,確保學校和第三方合作之間不存在利益輸送關系,謹防腐敗滋生。教育是純粹的,“自愿”也要保持純粹,經得起考驗。
教育不該被利益捆綁。公益性是學校教育的首要屬性,學校應積極作為,堅持以自愿原則擴大服務覆蓋面,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的意愿和選擇。相關部門也要盡職盡責,加強教育收費監管和規范,排除隱患,追責問責,杜絕“被自愿”灰色地帶。家長也可積極投訴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家長自愿”不是靠嘴說的,而是要看學校是怎么做的,能否將原則落實到位,付之于行。
評論員 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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