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拘留我但是千萬別扎針!”10月24日晚,鞏義市法院門前一名被執行人的一句話,讓大家都笑了,原來他因拒不履行,拘留前要對他進行體檢抽血,他因害怕失聲喊出這么一句話。隨后,法警依法強制將其帶往醫院體檢。拘留的第二天他就通知家人將3萬元送到法院,執行員將李某解除拘留,案件得以執結。
據悉,2017年,李某駕駛小型轎車將衛某撞傷,后經交警認定,李某需要承擔衛某受傷的全部責任。因李某所駕駛車輛投有交強險,故保險公司承擔交強險賠償責任以內的事故賠償責任,剩余部分由李某承擔,李某需賠償衛某醫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萬元。可案件判決生效后李某卻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
24日,發現李某行蹤后執行員第一時間將李某帶回執行局,執行員給李某及衛某協商還款一事,衛某家不同意分批還款,李某的態度很堅決自己沒有那么多錢。由于李某名下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員用了一天的時間說服李某,可他仍然不為所動,不得已李某被批準拘留。
在將李某帶進去醫院體檢室時,李某開始坐立不安,當護士拿出針管給李某抽血時,懼怕打針的李某終于繃不住了,大聲吆喝:“不抽血中不中啊!千萬別扎我!”在五名法警幫助下,李某體檢結果一切正常。
在去拘留所的路上,執行員告知李某,不要以為拘留15日欠款就能躲過。于是李某再次給家人打電話,讓家人今天一定將錢送來,第二天一大早李某家人將錢還清,案件順利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藝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