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說法丨“夜騎”被追尾,要健康更要安全

    2024-08-23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一邊騎自行車鍛煉身體,一邊欣賞沿途美景放松身心,夜間騎行受到不少人特別是年輕人的青睞。然而,由于夜間光線昏暗,人們的觀察范圍和清晰程度會受到較大影響,夜間騎行也隱藏著一些安全隱患。今天,記者從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審理一起由于“夜騎”引發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例,騎行者李某當場領取到首筆6萬元賠償款。
    李某是一名“90后”騎行愛好者。2023年4月7日晚11時左右,李某在騎自行車沿園林道路由東向西行駛時,被同向行駛的一輛中型貨車追尾,致使李某受傷,造成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李某立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治療。經交警部門認定,貨車的駕駛員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不負事故責任。李某因此次事故住院治療近三個月,花去了數萬元的醫療費用。后雙方就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李某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肇事司機王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1萬余元。
    承辦法官與雙方當事人溝通,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為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決定組織雙方進行當面調解。調解過程中,被告王某認為原告李某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雙方就賠償金額各不讓步,調解一時陷入僵局。
    承辦法官一方面結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對王某關心的焦點法律問題進行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從訴訟成本等多方面勸說雙方換位思考,推動糾紛解決,盡早恢復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最終,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王某共向李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7.5萬元,分四筆支付完畢。協議達成當天,王某支付了首筆6萬元賠償款。
    提醒:“夜騎”要健康更要安全
    法官也提醒廣大“夜騎”愛好者:要健康更要安全。在騎行時除盡量佩戴安全頭盔、騎行裝備,著亮色系或帶反光條的衣服,有條件時在車前車后架設照明警示裝備以確保自身安全外,還需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區域,不超速、不逆向,不脫把或手拿物品騎行;應遵守靠右行駛規則,注意避讓機動車,不爭道搶道,不獨自騎行并與同伴保持安全距離;要集中注意力,不看手機,不聽音樂;在視野較差環境騎行時,注意觀察道路狀況,慎防滑倒受傷,切莫讓鍛煉變成遺憾。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分享到: 編輯:劉瀟瀟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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