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智能可視門鈴、電子貓眼等高科技產品很受居民歡迎,但如果安裝不當也會惹來鄰居的不滿。這么,家住鄭州市中原區的李先生就遇到這樣的“鬧心”事兒,今天,就來看看法官是如何處理和解決這件事兒的。
2023年9月,同樣家住中原區的溫大爺出于安全考慮,在自家入戶門上安裝了某品牌的可視門鈴。該可視門鈴擁有“AI人臉識別”“2K紅外夜視廣角”“6米雷達偵測”等功能。然而,此舉卻給對門住戶李先生帶來煩惱。李先生說,溫大爺安裝的可視門鈴正對著自己家的大門,將個人隱私完全暴露在“監控”之下。“我感覺自己被人‘盯著’,嚴重影響了我正常的居家生活和身心健康。”李先生說。
為此,李先生多次上門與溫大爺協商,要求拆除該可視門鈴,但溫大爺表示安裝可視門鈴只是出于安全考慮,拒絕了李先生的要求。幾番爭執,雙方矛盾越來越深,李先生將溫大爺起訴至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要求其拆除可視門鈴并刪除與其相關的全部抓拍圖片及監控視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陳紅聽取了雙方的陳述和辯解,并查看了可視門鈴之前采集到的視頻,發現門鈴使用后確實會對李先生的個人隱私和生活帶來一定影響。調解中,陳紅借助典型案例對溫大爺說:“雖在自有空間內安裝可視門鈴,主觀上不是為了偷窺鄰居的隱私,但設備拍攝范圍超出自有領域,記錄和存儲了他人個人信息,對他人的隱私造成侵擾,也屬于民事侵權行為。”
經過積極溝通、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溫大爺同意將可視門鈴拆除,并刪除錄入存儲的監控圖片及抓拍視頻。至此,困擾鄰里間許久的“鬧心”事兒,終于圓滿解決。
說法:安裝可視門鈴,一定注意不要侵犯他人隱私
安裝“可視門鈴”“電子貓眼”本是為了“安心”,但方式不當可能會變成“鬧心”,為了避免產生此類鄰里糾紛,安裝可視門鈴等電子產品時盡量選擇將視野范圍控制在自家門口,避免拍攝到鄰居而侵犯他人的隱私。如果不可避免拍攝到鄰居的行動范圍,要提前征得鄰居的同意后再進行安裝,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矛盾。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